鸿蒙之初,作为“混沌”的反面,
如果世界上只有一个颜色在闪光,那便是白。
因此,先于今天人类一切对色彩的认知,
早期人类文学中,将“耀眼的光”称为“白”。
规避色彩又包容色彩,一无所有却又拥有所有,
无限逼近生命的本质。
而光与光之间的对话,
则有赖于更细腻敏锐的感受力。
长绒与短绒,颗粒与平整,菱纹与波浪,针织与梭织,
暖白的羊绒簇拥着丝缎凉爽的光。
拼接和混纺,是手段和技术,
但珍贵的始终是感受,视觉与触觉博弈,
为追求一种“软”,尝试千百种有关“白”的配方,
为每一束光,寻找最佳拍档。